“十一五”时期,全市农家乐休闲旅行业累计投资达6亿余元。省、市财政连续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五年时间里,省财政共拨付以奖代补资金810万元,年均增幅达14%。市本级于2007年安排农家乐休闲旅行发展资金100万元,从2008年起提高到125万元/年,有力扶持了全市农家乐休闲旅行业的发展。 目前,浙江省财政拨付2010年度农家乐以奖代补资金,丽水市共获得资金196万元,占全省资金总额度的14.5%。以奖代补资金专项用于农家乐休闲旅行村中的旅行配套设施建设、农家乐经营户基本服务条件改善、乡村农家乐自律及其服务组织建设,和示范带动效果较强的农家乐休闲旅行点的项目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