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三十一日,记者从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获悉,为了规范西宁市农家乐服务行业,提高服务质量,《西宁市农家乐治理办法(试行)》正式实施。《办法》中提出,西宁市内农家乐需向游客提供丰富的绿色农产品,定期开展参与型生态农业项目、民俗风情表演等休闲项目。农家乐内需有娱乐设施,可提供接待、咨询、通信等服务。同时,西宁市还规定农家乐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强行拉客、欺客宰客,缺斤少两,强买强卖;不得强迫游客购买商品或接受有偿服务;不得掺杂、掺假,以次充好,或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不得有欺行霸市、诋毁其他农家乐名誉等违法违规的行为。 进入夏天,省城大大小小的农家乐红火了。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起,省城的农家乐有了新治理办法。星级农家乐开好了,能获得1万元至10万元的奖金,但因自我因素被游客投(申)诉两次,就要收到相关部门的整改书了。 在奖惩方面,西宁市决定对当年通过二、三、四星级农家乐服务质量等级评定且经营状况较好的农家乐,一次性奖励1万元至5万元不等。对于整村推进乡村旅行,而且发展规模较大、上档次、服务质量好的村落,西宁市人民政府将赋予这个村10万元的资金奖励,奖励资金主要用于改善村落的基础设施、宣传促销和从业人员培训的投入。年度内因自我因素两次被游客投(申)诉至旅行行政主管部门、年度复核达不到要求的农家乐,星评委以书面形式下发整改通知书,对不达标的项目限期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