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第八个全国生态日来临前夕,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巡回审判。8月12日,法院将庭审现场搬到了江北区五宝镇新三村,公开审理一起农家乐经营者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案件,吸引了当地村民、镇村干部等近百人前来旁听。 据了解,被告人莫某在五宝镇经营一家农家乐。为招揽生意,他竟动起了歪脑筋,从2023年3月开始,通过网购猎兽夹等违禁工具,在当地山林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经查,莫某共捕获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小灵猫1只、二级保护动物果子狸2只,并将这些野生动物加工成菜肴供顾客食用。
"我知道错了,愿意接受法律制裁。"庭审现场,莫某当庭认罪悔罪。法院综合考虑其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最终以非法狩猎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个月,缓刑10个月,并处罚金2.64万元用于生态修复。
这场"家门口"的庭审给当地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江北区公安分局食药环侦支队民警现场发放了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手册,结合案例详细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以前真不知道这些动物都是受保护的,以后一定要多学习法律知识。"一位村民感慨道。
近年来,随着乡村旅游的兴起,农家乐数量快速增长。但部分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为吸引客源不惜铤而走险。警方提醒,重庆市全域全年均为禁猎区、禁猎期,任何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广大群众如发现相关线索,可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